周一至周五 :8:30-18:00
周六至周日 :休息
客服热线:0771-5870555
邮箱:214567235@qq.com
申请事项
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施工项目审核
负责机构
建设局
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七条
(二)根据2011年9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正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有效。 (二)保障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措施通过有资质的部门或专家组评审。
申 请 应 交 材 料
(一)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施工项目审核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查看原件,存复印件一份); (三)建设项目地形图和总平面图(复印件一份)。
审批收费
不收费
受理窗口
审批局建设管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