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 (二)法人委托书1份,附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审批单、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审批单、单体建筑规划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1份; (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七)竣工测量报告书原件1份,并附光盘1张; (八)有违法建设行为的,须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缴款发票复印件1份;(九)规划验线合格单复印件1份; (十)竣工图1套; (十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须提供房产竣工测绘报告书原件1份; (十二)建筑四个立面照片1组; (十三)规划监察跟踪卡原件1份(2012年7月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 (十四)项目围墙及场地平整验收合格单原件 |